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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办税时间节点您想过没有?过了这个期限可 就不好办了

文章来源:好会计 发布时间:2016-12-02 浏览量:

  5 日、10 日、15 日、30 日......那么多时间节点需要注意,小编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

  做了整理汇集,以后再也不担心时间节点问题啦!赶紧收藏备用吧~~

  时间节点5日

  ☆ 申报征收

  纳税人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 备案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时间节点 10日

  ☆ 账簿设立

  账簿设立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 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时间节点 15日

  ☆ 登记注销

  1、原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或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如果是办理“五证合一”的纳税人注销怎么办呢?需先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税务机关进行注销申请,待注销完毕后,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工商部门申

  请办理注销。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 日,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后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申报征收

  1、纳税人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

  2、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公历年度)申报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

  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非居民企业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自逾期之日起15 日内,收集该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其他收入项目的信息,包括收入类型,支付人的名称、地址,支付金额、方式和日期等,并向其他收入项目支付人(以下简称其他支付人)发出《非居民企业欠税追缴告知书》(见附件7),并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 备案

  1、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 日内(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存款账号。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2、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3、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与非居民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的,应当自非居民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 日内向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申报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 账簿设立

  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 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 退税

  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资金由退税代理机构(是指经省国税局会同财政、海关部门选择的,按规定为境外旅客办理退税的机构)先行向境外旅客垫付,并于每月15 日前将上月为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金额生成《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结算申报表》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退税结算。

  时间节点 30日

  ☆ 登记注销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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